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

西部国际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法院裁定予以批准

时间:2018/6/5 10:17:49

2018年5月18日,德阳西部国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会议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依法、有序、平稳完成各项法定议程,五个表决组均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西部国际债务清偿率为100%,计划24个月清偿完毕。

债权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管理人工作报告 、审计机构所作工程造价、财务审计情况报告、评估机构所作资产评估及偿债能力分析情况说明,核查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更改或补充申报的债权。管理人重点介绍了重整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并就收集到的债权人普遍关注的投资人实力、重整失败的法律后果等问题作了现场解答。

因债权人人数众多,为方便和保障债权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采取提前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100余位债权人参会表决。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分为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及出资人(股东)五个组分别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为: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收债权组获参会债权人100%的通过。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近1100位债权人中超2/3同意重整计划,其所代表的债权额超过该组债权总额的2/3。出资人组获得出席会议超2/3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按照《企业破产法》“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的规定,西部国际重整计划草案依法通过。

本次会议提前或现场表决均由公证机构全程公证,11位德阳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视察并监督全过程,旌阳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全程法律监督。

5月23日,管理人向旌阳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旌阳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裁定予以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按照《企业破产法》第92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的规定,德阳西部国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生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下一步将进入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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