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

出国留学协议公证

时间:2017/9/27 15:48:13
出国留学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有关单位与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之间就公派出国留学事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
    一、办理出国留学协议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 派出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 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包括证明留学人员与担保方的关系); 
    3.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件; 
    4. 公派留学人员及经济担保人的身份证件; 
    5. 协议书草本; 
    6. 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协议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留学人员、保证人一、保证人二各自身份证件;
    2.协议书全部;
    3.保证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要求保证人需亲自办理,不可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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