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公证
办理未婚公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国内人士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提交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提交护照;
3、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身份证;
4、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身份证;
二、可以证明未婚事实的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未达婚龄可不提供);
三、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四、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